造千万人来往之桥
(发明)地上有河港,划断南北东西,使行者望洋浩叹,一旦济之以桥梁,是犹绝处逢生,不舟而渡也。谓建桥者非大功勋事乎?岂止千万人往来乎?
(发明)地上有河港,截断南北西东,使走路的人望洋兴叹,一旦建起了桥梁,真是绝处逢生,不用船就能渡过了。这样说来建桥难道不是大功勋的事吗?难道只有千万人往来吗?
修造桥梁,是渡人于川涧;布施作福,是渡人于贫穷;改恶修善,是渡人于患难;勤学好问,是渡人于愚痴;修行学道,是渡人于生死。内典称六波罗蜜,即所谓六度之意也。
修造桥梁,是渡人于河涧;布施作福,是渡人于贫穷;改恶修善,是渡人于患难;勤学好问,是渡人于愚痴;修行学道,是渡人于生死。佛典里面有六波罗蜜,就是六度的意思。
下附征事(四条)
海神示约《万安桥记》
福建洛阳江,地形濒海,旧设海渡渡人,每遇风波,溺死无算。宋大中年间,有舟将覆,忽闻空中曰:“勿伤蔡学士!”已而风浪顿息,一舟无恙。询之,舟中无姓蔡者。止有一妇,厥夫姓蔡。时妇方娠已数月矣,心窃自异,即发愿云:“若所生之子,果为学士,必造舆梁,以济渡者。”后生子,即忠定公襄,以状元及第,出守泉州时,母夫人犹在,促公创建此桥。公念水深莫测,且潮汐频至,何以兴工?于是因循者年余。母夫人促之益力。公乃移文海神,遣一隶卒赍去。其卒痛饮大醉,投书海中,酣卧海上。醒后视之,书已易封。公启视之,止一“醋”字,翰墨如新,公恍然曰:“神其命我二十一日酉时兴工乎?”至期,潮果退舍,泥沙拥积丈余,潮之不至者,连以八日,遂创建此桥。其长三百六十丈,广一十有五尺,共费金钱一千四百万,因名之曰万安桥。
福建洛阳江,地形濒临大海,过去建海渡渡人,常遇风浪,淹死无数人。宋大中年间,有一只船就要翻了,忽然听到空中喊道:“不要伤了蔡学士!”马上风平浪静,一船人安然无恙。询问船中人,没有发现有姓蔡的。只有一个妇女,她的丈夫姓蔡。当时这个妇女已经怀孕几个月了,心里暗暗惊异,就发愿说:“如果我生的儿子,果然是学士,一定要造车修桥,方便过河的人。”后来所生儿子,就是忠定公襄,考取状元,出守泉州时,他的母亲还在,催促蔡公建造了万安桥。建桥之前,蔡公考虑水深难测,而且潮水来得快,怎么动工呢?于是拖延了年多时间。母亲催促更加迫切。蔡公就给海神写了一封信,派手下人送去。送信人喝得大醉,然后把信投向海中,在海边大睡。醒来一看,身边有一封换了信封的信。蔡公启开一看,只有一个“醋”字,墨水很新,公恍然大悟说:“这不是神叫我在二十一日酉时动工吗?”时间一到,潮水果然退下去了,泥沙拥积丈多,一连八天潮水都没有来,于是就建立了这座桥。桥长三百六十丈,宽一十五尺,共费金钱一千四百万,因此就叫做万安桥。
(按)时董其事者,有卢实、王锡、许忠,及释氏义波、宗善等十有五人,独言蔡公者,因其为之倡也。
(按)当时负责这一工程的,有卢实、王锡、许忠及僧人义波、宗善等十五人,单说蔡公,因为他是倡议者。
延龄裕后《善余堂笔乘》
程夷伯,年二十九,一夕梦其父谓曰:“汝今年当死,可求觉海救之。”夷伯醒而惘然。一日遇见一蜀僧,善相术,叩其字,号觉海,问及寿算,曰:“君年甚促,恐不能至明岁矣。”夷伯固恳之,乃觅水一杯,呵气入其中,令夷伯饮,且曰:“今夜若有吉梦,可即报我。”是夜梦至一官府,左廊下所立男子、女人,皆衣冠整肃,有喜悦状;右廊所立,皆枷锁缧绁(leixie)之人,哀号涕泗。旁一人云:“左廊是修建桥路人,右廊是毁坏桥路人,若要福寿,自可择取。”夷伯遂发心修补桥梁道路,不遗余力。后复见觉海曰:“寿已延矣。”后夷伯年九十二,子孙五世昌盛。
程夷伯,二十九岁那年,一天晚上梦见他的父亲对他说:“你今年会死,可请觉海救你。”夷伯醒来后,不知道怎么办。有一天遇见一位四川僧人,会看相,拜问法名,号觉海,求问自己的寿命,说:“您的寿命很短促,恐怕不能到明年了。”夷伯恳切地请求他救一救,觉海就找一杯水,向水中吹了一口气,叫夷伯喝下,并且说:“今夜如果有好梦,就来告诉我。”这天晚上夷伯梦见到一官府,看见左边走廊下站立的男子、女人,都衣帽整洁,面露喜容;右边走廊站立的人,都披枷带锁,绳索捆绑,痛哭流涕。旁边一个人说:“左边是建桥修路人,右边是毁坏路人,如果要延寿,你就可以从这两种人里面选择。”夷伯就发心修补桥梁道路,不遗余力。后来看见觉海说:“寿命已经延长了。”以后享寿九十二,子孙五代昌盛。
(按)造桥与拆桥,明明两种人;善报与恶报,明明两条路;若说因果虚,必定遭奇祸。
建桥福果(昆邑共知)
昆山周季孚,富而好善,中年无子,后迁至苏郡,遇一异人,告曰:“汝命数无子,必欲求之,当修造桥梁三百,便可得子。”周曰:“吾无其力,奈何?”或曰:“桥不拘大小,亦不必创造,但能修补缺略,亦可凑足其数。”周欣然从之。欲造者造,欲修者修,略无难色,恰满三百之数,而周已六旬矣。其后连举三子,皆为名儒。其一则息关蔡先生之婿。公之没也,在康熙四十九年,时已八十有四。
昆山周季孚,富裕并喜欢做好事,到了中年还没有儿子,后来迁移到苏郡,遇到一个奇人,告诉他说:“你命中无子,一定要求的话,就应当造三百座桥梁,才能得子。”周说:“我没有这样大的力量,怎么办?”有人说:“桥不限大小,也不一定都要去新建,只要能够修补缺陷,也可以凑足数目。”周很高兴地听从了他的话。从此以后,凭自己的力量,能造就造,能修就修,从不感到厌烦,等到满足三百数目时,已经六十岁了。此后连生三个儿子,都成为名儒。其中一个是息关蔡先生的女婿。周公去世时,是康熙四十九年,享寿八十四岁。
(按)一桥既成,犹能济人无数,况三百乎?宜其转无后为有后,命数不足以敌其福报也。
(按)一座桥梁修成,就能给无数人带来好处,何况三百座啊?理所当然应该变无后为有后,命数已经不能限制今世的福报了。
毁桥获谴(金陵共传)
江宁贡院前,为秦淮湖,素无桥梁,行人以舟为渡。康熙甲辰,有巨商涉此渡,适乏渡钱,舟子逼勒之,商怒曰:“吾于此建桥甚易,岂靳一钱乎?”舟子争论不已,哄然市人咸集,商即以二千金买木石。其工匠,则一僧募焉。僧乃露栖其处,以董其役,不胜劳瘁,逾年而后告成。丙午秋闱,江宁府脱科,咸归咎于桥,诸生呈于当事,因拆毁之。僧恚甚,投湖而死。未几,倡首拆桥之士,亲见僧来诘责,数之以罪,立时呕血而死。
江宁的贡院前面,是秦淮湖,向来没有桥梁,过路人都要坐船。康熙甲辰,有一个大商人到这里坐船,碰上手里缺钱,船主逼迫索取,商人发怒说:“我到这里建一座桥梁都很容易,还吝啬你这几个钱吗?”船主争论不休,引来大批旁观者,商人当即嘱咐用二千金买木石。建桥工匠,一位僧人出来募集。建桥期间,僧人露宿工地,主管各项工作,不怕劳累,一年后才建成。丙午秋试,江宁府没有一个人考上,大家把怒气都发泄到新桥上,考生就呈报于当事者,把桥拆毁。僧人气愤得投湖自尽。没有多久,倡议拆桥的为首者,亲见僧人来责问,数出罪过,立即吐血而死。
(按)脱科亦偶然事,未必果系乎桥。即或因桥而有碍,亦当更想榜上所登者,为何如人?设或读书学道,动师古人,每事必欲济人利物。脱科固是可恨,不然一登仕籍,即欲奉妻孥,美田宅,结交官吏,武断乡曲,使善良之士,畏若虎狼,则桥之当拆与否可徐商,正不必如是之汲汲也。
(按)考试失败是偶然的事,怎么能够与桥挂上钩呢?如果因为桥有阻碍,也应当去想想榜上有名的人,是些什么人?读书学道,动不动就说以古人为师,为什么做起事来就不想到济人利物呢?考试失败固然可恨,但是如果考上了,想的只是养妻养子,买田买房,结交官吏,横行乡里,使善良的人,畏如虎狼,这样的目的对不对呢?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的,就正要建桥修路。何必这样急急求取功名呢?
垂训以格人非
(发明)天地间一切人类,皆吾胞与中之人类。人类中有一毫毛不是处,即吾分内中有一毫亏欠处。故于为子者,愿其孝;为臣者,愿其忠;为兄弟者,愿其友爱;刚强者,愿其柔和;鄙吝者,愿其施与;游手游食,斗殴赌博者,愿其各循本分,谦和自守。苟可用吾之劝化,不惜剀切敷陈,忠告善道,其或口舌所不能及者,笔之于著述,以示天下后世,其为垂训也大矣!
(发明)世界上一切人类,都是我的同胞兄弟。人有一丝一毫不是的地方,就是我自己本分内有欠缺的地方。所以希望一切儿女都孝顺,一切臣子都忠心,一切兄弟都友爱,性格刚强的变得柔和,性格吝啬的变得大方,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斗殴赌博的都各守本分,谦虚和气,不侵犯他人。如果听从我的劝化,我就不惜作出详尽切实的陈述,忠告走向好路,口里讲不到的,就用笔来著述,告诉天下后世的人,这样教育的方式意义真是巨大啊!
下附征事(两条)
立命之学(袁了凡功过格)
袁了凡先生,讳黄,初字学海,幼遇云南孔姓者,其人得邵子皇极数,推袁入泮当在明年,所决县试府试进学名次,三处悉验。因卜终身休咎,言某年当补廪,某年当贡,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在任止二年半,以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谢世,惜无子。袁备录之,凡考校名数皆合。将入南雍,访云谷禅师于栖霞山,对坐三昼夜,不瞑目。云谷曰:“人所以不能作圣者,只为妄念相缠耳,汝坐三日,不起一妄念,何也?”袁曰:“吾为孔先生算定,荣辱死生,皆有定数,无可妄想。”云谷笑曰:“我待汝为豪杰,原来只是凡夫。从来大善之人数不得拘,大恶之人数亦不得拘。二十年来,被他算定,不曾动转一毫,岂不是凡夫?”袁曰:“然则数可逃乎?”曰:“命自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历有明训。释典中有求功名得功名,求长寿得长寿,求男女得男女之说,佛岂以妄语欺人哉?今后宜时时积德,事事包容。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身也。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孔先生算汝不登科,不生子,此天作之孽也。汝今力行善事,广积阴功,此自作之福也。《易》曰:‘君子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汝今还信得及否?”于是,遂出功过格示袁,袁即拜而受之。将从前过恶,为疏文一通,尽情发露忏悔,誓行三千善事,以求登科。云谷并教以持诵准提咒,以期必验。遂改学海,字为了凡,盖欲不落凡夫窠臼也。明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算该第二,忽考第一,其言不验,而是秋中试矣。自此德日益修,功日益密,暗室屋漏之中,唯恐得罪天地鬼神。自己巳岁,发愿奉行,至于己卯,盖历十年,而后三千善事始完,是时遂起求子之愿,亦许行三千善事。因与室人互相劝勉,有善即书,有过即退。其时善念纯熟,将及满数,而遂得长男。癸未年九月十三日,复起求中进士愿,许行善事万条。丙戌登第后,授宝坻知县。日则见善必行,夜则焚香告帝。方忧日间无事可行,万善之数难足,一日梦神告曰:“只汝减粮一节,万善之数已完矣。盖宝坻之田,每亩二分三厘七毫。先生代其区画,减至一分四厘六毫。”果有此事,心颇疑惑。适幻余禅师,从五台来,以梦告之,师曰:“善心真切,一行可当万善,况合县减粮,万民受福乎!”先生喜,即捐俸银,令其就五台山斋僧一万,而回向之孔先生算寿止五十三。后康强寿考,至于望八,子孙科第不绝。
袁了凡先生,讳黄,又字学海,幼年时遇到云南的孔先生,这个人精通邵子皇极数①,他推算袁入学宫应当在第二年,县试府试进学②的名次,都应验了。因此就请他推算一生的吉凶,他说某年应当补廪生③,某年应当做贡生,某年应当到四川去做知县,在任只有二年半(《了凡四训》作三年半,译者注),到了五十三岁的八月十四日丑时去世,可惜没有儿子。了凡先生就把他说的记录下来,以后考试的名次都应验了孔先生说的话。后来游历南京国子监,去之前,到栖霞山拜访了云谷禅师两人面对面静坐,三天三夜没有闭眼。云谷禅师说:“凡人之所以不能成为圣人,是因为私心杂念太多,整天被自己的妄想困扰。你静坐了三天,不起一个妄念,是怎么做到的呢呢?”袁说:“我被孔先生算命算定了,荣辱生死都是有定数的,打妄想又有什么用呢?”云谷禅师笑道:“我原来把你作豪杰看待,哪想到你还是一个凡夫!命数当然是有的,但它束缚不了大好人,也束缚不了大恶人。你二十年来被孔先生算定,被数束缚了,不能有丝毫的改变,难道不是凡夫吗?”袁说:“这样说来数也可以逃过去吗?”禅师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完全是自己制造的,做了好事,就有福报,做了坏事,就有恶报,美好的命运要靠自己去创造。这些道理,诗书里都讲得明明白白。佛经里面说,一个人求功名可以得功名,求长寿可以得长寿,求男女可以得男女。难道佛也欺骗我们吗?今后你应当积德行善,宽宏大度。从前一切病根,都拔得干干净净,好象你昨天已经死了;今后一切,都从今天重新开始,好象你已经换了一个人。这样你就得到一个真正的身体,成为一个明理的君子了。《书经》里面‘太甲’篇说:‘上天降下来的灾祸,或者还可以逃避;如果自己造了孽,那就一定要受报应。’孔先生算你的命,不能得科第,不能生儿子,这是命里注定的,上天给你规定的。如果你从今以后,努力做好事,广积阴德,这就是你自己造的福了。《易》说:‘君子应当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避开凶险的事情,走向吉祥的一方去。’如果说天命是固定不变的,怎么可以趋吉避凶呢?《易经》开章就说:‘积德行善的家庭,它的福报一定会绵延子孙;不积德行善的家庭,它的祸患也一定会绵延子孙。’这样的名言你这位读书人还信得过吗?”于是,就拿出一种记录功过的格式给袁看了,袁礼拜接受。然后袁就把从前的过错,一条一条记录起来,尽情揭发剖露忏悔,发誓要做三千件好事,以求得考试成功。云谷禅师又教他念准提咒,使他所求更有把握。从此改学海为了凡,意思是生活不再落凡夫的老套子了。第二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算该第二(《了凡四训》本作第三),忽然考了第一,他的话已经不能应验了。孔先生没有算我会考中举人,哪里知道到了秋天乡试,竟中了举人。从此以后,修德一天一天努力,功力一天一天雄厚。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小心谨慎,生怕得罪了天地鬼神。从己巳年发愿奉行,一直到己卯年,经历十年,三千好事才告完成。这是时候,就开始发求子的愿,也许做三千好事。与同室人互相鼓励,有善就记录下来,有过错就反省,这个时候善的念头渐渐纯熟,将要满数时,就生下了大儿子。癸未年九月十三日,又发求中进士的愿,许做万件好事。丙戌年竟然考中了,任命为宝坻知县。每天见善必行,晚上焚香告帝。正忧虑白天无事可做,万件好事的数目难以满足,忽然有一天梦见神对他说:“只是你减粮一件事,就已经满足万善的数目了。因为宝坻的田,每亩交银二分三厘七毫,先生代百姓筹划,减到一分四厘六毫。”虽然有这样一件事,但了凡先生心中仍旧疑惑。这时正遇到幻余禅师从五台山过来,了凡先生就把梦境告诉他,禅师说:“只要是真心做好事,一件好事就可以抵万件好事,何况全县减粮,使万民得福呢!”先生很高兴,就捐出薪金,叫禅师在五台山斋僧一万,回向延长孔先生算定的五十三岁寿命。后来先生身体健康,近八十高寿。子孙科举顺利,世代昌盛。
注:①邵字即邵雍,号尧夫,宋朝一位很。有学问的读书人,精通推算天的气数,人的命运,事情的吉凶变化。他写了一本书叫做《皇极经世书》,专门讲一切气数命运,不论大事小事,国家或个人的气数命运,过去的事,现在的事,未来的事,都可以推算出来。后来算命、起数等等,讲数的学问,都由邵先生传下来的,叫做皇极数。
②进学是从前国家用人都用考试的方法来选择有的人才,每一个县里都有一个学宫,有一个主持教育的教官,要进学宫,一定要经过县考、府考、提学考三种考试,得秀才的资格,才能进学宫去,这就叫做进学。
③童生进学后,再经过考试就是补廪,生活费用由国家补贴,但有一定的名额,有空缺了才能补进去。贡生比廪生又高一等,分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恩贡也就是岁贡,因为考试那年碰上皇帝的大典,所以就叫恩贡。拔贡要十二年考一次,碰到酉年,每县只有一个名额。副贡是乡试考取副榜的,秀才去考举人叫做乡试,乡试分正榜和副榜,考取正榜的叫做举人。优贡三年考一次,一个省只有几个人。
(按)立命之说,发于孟子,而能身体力行,历历有验者,则了凡先生一人而已。然了凡先生之能改弦易辙,深信不疑,行之勇决者,又在云谷禅师一人。谁谓空门中,必不能发明孔孟之渊微乎?世俗见人力行善事,便从而讥之曰:“作善须无心,若一执着,便生望报之想。”此种议论,未尝不高明,然而阻人勇往之志,多矣!农夫终岁勤动,而曰:“尔无望收获。”士子十年辛苦,而曰:“汝勿想功名。”彼能欣然从之乎?
(按)改造命运的学说,开端于孟子,但能身体力行,一一应验的人,就只有了凡先生一个人罢了。但了凡先生能够改弦易辙,深信不疑,实行起来勇敢坚决的起因,全在于云谷禅师一个人。谁说空门中的人就不能阐明孔孟学说的内涵呢?世俗看见别人努力做好事,就随着讥讽说:“做好事要不存做好事的心,如果执着了,就产生回报的想法。”这种议论,未尝不高明,但是往往阻碍人勇往直前的决心。农民一年勤劳,对他说:“你不要希望有收获。”读书人十年寒窗苦读,对他说:“你不要希望取得功名。”他们能够欣然听从吗?
补充:大道理讲得多,却不勤于实践,又有什么用呢?我们现在有些佛门中人讥笑那些虔诚拜佛,希望回报感应的人,为愚夫愚妇。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从理上讲,不应该将佛菩萨作为索取的对象,学佛应该学习佛菩萨六度万行的精神,但是从事上来说,却要有落实的地方。学佛不可能一步登天,必须循序渐进,无相的境界要从有相的境界做起。许愿作好事正是从有相境界做起的一个好方法,如果真正象了凡先生一样,一步一个脚印前进,成佛就不是遥远的事。净土法门也正是从有相境界做起,也要有了凡先生这样的精神,才易于成就。
国策去毒
战国七雄蜂起时,无不斗志角力,全以机械用事。小人见之,击节叹赏,以为得计;君子观之,唯有感慨咨嗟,觉其可怜而已。譬之鸩酒,暂时止渴,其毒难医。平湖陆嫁书先生,选《战国策》,将说士用贪用诈之事,尽行删去,独留彼善于此,数十篇文字,名之曰“国策去毒”。可谓读书有真眼,不被古人瞒者矣。
战国七雄混战时,无不好狠逞强,钩心斗角,全用小人心计做事。所以小人看见,就拍掌叹赏,以为别人正计;君子看起来,就只有感慨叹息,感到这些人太可怜了。譬如鸩酒,暂时止渴,但致人死地。平湖陆嫁书先生,选辑《战国策》,把那些将士用贪用诈的事情,全部删除,仅留一些好事,把这几十篇文章取名为“国策去毒”。陆先生真是读书有眼力的人,不被古人瞒了。
(按)知《国策》中有毒,秦汉以后之书,亦皆不免于毒可知,但其毒不同,存乎明眼人之静观耳。即如先生著述,发明书理固多,其中蹈常袭故,附和于俗见者,亦或间有。吾是以读先生之书,既用先生读《国策》之法,非敢轻有訾议也。书是天下古今公共之物,道是吾性分中自有之理。爱先生,则不敢媚先生,徇先生矣。
(按)知《国策》有毒,秦汉以后的书,也不免于毒可知,只不过毒性不同,明眼人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出。即使象陆先生的著述,阐明书理固然很多,但其中也有落予俗套,附和俗见的地方。因此我读陆先生的书,就用陆先生读《国策》的办法,并不是轻易抵毁陆先生。书是天下公共的东西,道是我本性中就有的理。爱先生,就不敢谄媚先生,曲从先生了。
捐赀以成人美
(发明)成人之美,君子素怀;欲成之中,便有所费;若不捐赀,胜事难就。盖世间不费钱财之惠固多,而需用钱财之事尽有。且如婚姻丧葬,治病扶危,以及济人利物之事,皆赖资财,以为经理。无论吾之独任其事,或半任其事,或少分之中任其事,更或吾倡之于前,众人相助以任其事,甚至有人创始,吾复赞叹随喜以任其事,捐赀不同,要其成人之美则一也。
(发明)成全别人的好事,是君子经常存有的志向;在想要成全时,就会有所花费;如果不捐出资金,好事就难以成全。虽然世上不费钱财的好事很多,但要花费钱财的好事也有很多。例如婚姻丧葬,治病扶危以及一切济人利物的事,都需要钱财,才能进行。无论我单独经管这件事,或者担任这件事的一半,或者担任其中的少分,或者我是首倡,众人相助,或者有人创始,我跟着赞叹随喜,捐资数目不同,想要成全别人的好事的目的是一致的。
细玩“美”字,当以修善修福,利及于世者为第一。成就一人一家者次之。至于赛会迎神,张灯演剧,开设茶坊酒肆,建造水陆神祗庙宇,此皆诲淫诲盗,杀生斗殴之根源,但招业果,初非美事,不可不知。
细细体味这个“美”字,主要应当包含修善修福,利益众生的意义。成就一人一家就次要一些。至于赛会迎神,张灯演剧,开设茶坊酒肆,建造水陆神祗庙宇,这些都是诲淫诲盗,杀生斗殴的根源,但招业果,从一开始就不是好事,不可不知。
下附征事(一条)
乐善不倦《懿行录》
明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尝守吉安。有吉安丞张大猷,晚年妾生一子,甫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故,子遂流落民家。公知之,为置媵保以归张。长邑令沈某,一室相继而亡,公治棺而归之,仅存孤孙,托有司护持。天台令死于官,不能归里,其家流寓杭州,一孙女甫髫(tiao),落奸人手,为妓家女。公闻流涕,为之赎归,俾择良配。如是捐赀济人者不一。子际阳,为一时名流,子孙特盛。
明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曾经守吉安。有吉安丞张大猷,晚年妾生一子,才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故,孩子就流落百姓家。张公知道了,替他安置保姆归还张家。长邑令沈某,一家相继而亡,公备棺归葬,仅存孤孙,托有司护持。天台令死于官,不能归故土,家属流浪杭州,一孙女很小年纪,就落在坏人手里,作了妓女。公听说后流下眼泪,替她赎回,使她选择良配。这样捐钱救人不能一一列举。儿子际阳,成为一时名流,子孙特别兴盛。
(按)赈济困乏,俾得还乡,是成其美于生前;绵人之嗣续,拔人于患难,是成其美于身后。
(按)救济贫困,使人能够回乡,是在生前成全别人的好事;绵延后代,使人走出患难,是在死后生全别人的好事。
作事须循天理
(发明)天理二字,与人欲相反。天理者,作事之准则,犹匠氏之有规矩,射者之有正鹄。循之则是,舍之则非。循之则公,舍之则私。循之则为上达,舍之则为下达。循之则宅衷仁恕,天道佑之,动与福俱;舍之则立意溪刻,恶星随之,动与祸俱。其得其失相去天渊。
(发明)天理二字,与人欲相反。天理是做事的准则,犹如工匠有规矩,射箭有靶子。遵守则对,抛弃就错。遵守则公,抛弃则私。遵守则是君子,抛弃则是小人。遵守则忠诚仁恕,天道就会保佑他,动与福随;抛弃则思想狭窄,恶星在上,动与祸随。其中得失相去天远。
此与下句,文义互见。言作事则出言亦在其中,犹下文言顺人心,则循天理亦在其中也。
这一句与下一句(出言要顺人心),文义互见。作事包括出言,顺人心也包括天理。
下附征事(四条)
不弃疯女《懿行录》
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公行议婚。既聘,柴女忽患疯。绍祖以其恶疾也,欲更之。妻大怒曰:“吾有儿,当使其顺天理,自然久长;背礼伤义,速其祸也。”仍娶柴女归。次年子登第,女亦病痊,三子皆贵。
福清文绍祖的儿子,与柴公行议婚。已经发了聘书,柴女忽然得疯病。绍祖认为她有恶疾,想要更换。妻子大怒说:“我有儿子,应当使他顺天理,自然能够延福延寿;背礼伤义,一定会很快招来祸患。”仍娶柴女回来。第二年儿子登科,女人的病也好了,三子都显贵。
(按)古来娶瞽女病女者,类多身荣子贵。无他,以其立心仁厚,能为彼苍包容一人,彼苍亦将优待一人矣。
自古以来娶盲女病女的人,大多身荣子贵。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他存心仁慈厚道,能够替上天包容一人,上天也会优待这个人了。
弃妻重娶(沈永思说)
娄县顾元吉,初作吏,手不释卷,后为诸生,试辄冠军,生徒日众。然每入场辄见有妇女随之,文思遂乱。盖顾少年曾聘一妻,以其出自寒微也,竟不娶,致彼抑郁而死。晚年得狂疾,屡欲自击其阴,门人尝坚护之。少懈,辄欲奋击。既而行至桥,见河水甚清,叹曰:“此处可葬我!”遂自投而死。时康熙某年六月初一日也。
娄县顾元吉,初作官吏,手不释卷,后考诸生①,一试就是冠军,他的学生一天天多起来。后来每次入场就看见有一个妇女跟随他,使他文思混乱。原来顾少年时曾聘一妻,因为她出身寒门,就不娶,致使那个女子抑郁而死。顾到了晚年得了疯病,多次想要自击下身,门人就看护他。稍微一松懈,就又要猛击。不久走到一座桥上,看见河水很清,感叹说:“此处可葬我!”就投水而死。当时是康熙某年六月初一日。
注:①明清时经省各级考试录取入府、州、县学者,称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名目,统称诸生。
(按)以寒微而弃之,天必使其终于寒微矣。宜其具此文才,讫无成就,终葬江渔之腹也。
(按)因为出身寒微就抛弃别人,上天一定也会使他自己终身寒微了。难怪虽有文才,却无成就,最终葬身渔腹。
雷诛母子(郡人亲见)
康熙乙亥,苏郡大水,某村有孕妇,以夫卧病乏食,乃抱三岁儿,入城借米,得四斗归。遇雨困惫,近家里许,不能复负。见一家门首有童子,以米寄之,约其置儿来取。童子商诸母,遂屏匿之。妇畏夫,不归,且腹中甚饿,遂缢死屋旁。夫失所依,未几亦死。次年六月,匿米者迁至郡城养育巷,忽作鬼语曰:“吾于某处讼汝,即雷部亦告准矣。”不三日,雷电交作,提母子于庭中击杀之,妇死犹抱童子。时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也。
康熙乙亥,苏郡发大水,某村有孕妇,因为丈夫卧病缺食,就抱着三岁小儿,入城借米,借得四斗回来。途中遇雨困惫,离家一里地左右,再也背不起来了。看见一家门口有一个小孩,就把米暂时寄放在他哪里,约定安置好小儿就来取。那小孩与母亲商量,就把米藏起来。孕妇害怕丈夫,不敢回家,又很饥饿,就吊死在屋旁。丈夫失去依靠,没有多久也死了。第二年六月,藏米的人迁移到郡城养育巷,忽然说出鬼话来:“我在某处告了你的状,雷神就要惩罚你了。”不到三天,雷电交加,提出母子到庭院中击杀了,女人死后还抱着孩子。当时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
(按)若据后儒言之,则此母子两人,不过阴阳不和,偶然震死耳。世人闻之,其心泰然,竟无忌惮矣。
(按)如果后儒看见就会说,这母子两人,只不过阴阳不和,偶然震死罢了。世人一听,心里泰然,干起坏事来就无顾虑了。
邪淫负托(沈永思说)
太仓诸生王静侯,为人谦谨,忽遭雷击,众共惊讶。一日请仙判事,叩之判云:“彼于某年月日,应苏州府试,寓饮马桥民家,主人已在狱中,妻见王谨厚,以财托之,嘱其出夫于狱。王见妻子可胁也,逼焉,且私有其金,致置之死。故有此报。”
太仓诸生王静侯,为人谦虚谨慎,忽遭雷击,人们很惊讶。有一天请仙人来判别,拜问则说:“他在某年月日,应苏州府试,住饮马桥民家,主人已在狱中,妻见王谨厚,以财托付他,嘱咐他把丈夫从监狱里救出来。王见妻子可以威胁,就强奸了她,并且占有了钱财,谋害了她。所以有这个报应。”
(按)此种隐密之罪,王法所不能及。若无罪福报应,小人乐得为小人矣。故开陈因果之说,隐然助扬王化,辅翼于名教者,不浅也!
(按)这此种隐密的罪,王法所不能涉及。如果没有报应,那么小人乐得为小人了。故陈述因果的说法,暗中救法律之不足,辅助名教,功劳不浅啊!
出言要顺人心
(发明)言行二端,君子立身之要务。作事循天理,则行寡悔矣;出言顺人心,则言寡尤矣。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又曰:“仁者其言也讱认(ren)。”又曰:“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故知立言之道千难万难。从来道高德厚之人,必不轻于出言;沈机观变之人,必不轻于出言;谦退守己之人,必不轻于出言。轻于出言者,大抵心志浮躁,遇事喜于见长。故其所发议论,但能形之于口,心中未尝三思筹画。纵使得罪于世,贻笑于人,有所弗顾,何暇计其言之当否乎?
(发明)言行两个方面,是君子做人的重要事情。作事遵循天理,则行为很小有后悔了;说话顺从人心,则言论很小失误了。孔子说:“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一定有德。”又说:“仁者说话迟钝。”又说:“说话说不到地方叫做急躁,说话能说到地方却不说叫做隐藏,不见颜色就说话叫做盲目。”所以知道立言之路千难万难。从来道德高尚的人,一定不轻易说话;掌握机会观察变化的人,一定不轻易说话;谦虚退让守本分的人,一定不轻易说话。轻易说话的人,大抵心志浮躁,遇事喜欢表现自己。所以所发议论,只是随便从口里说出来,心中未尝三思筹画。即使得罪于世,贻笑大方,也无顾虑,怎么还会去花时间考虑自己所说的话对不对呢?
人心者,至公至当之心,即苏子所谓不言而同然之情也。人心所在,即天理所在,故须顺之。然顺亦非谄媚之谓,但须察言观色,质直无欺。出之以详慎,示之以谦和。斯亦慎之至矣。至于大喜大怒大醉之时,必有过情之议论,尤当缄默无言,以防过咎。
人心就是至公至当的心,即苏子所谓不说却都一样的情态。人心所在就是天理所在,所以必须依顺它。但依顺也并不是谄媚,只是察言观色,正直无欺。说出来严密谨慎,态度上谦虚和蔼。这就是最慎重了。至于大喜大怒大醉时,一定会有说过头的话,尤其要注意沉默寡言,以防过错。
前辈有云,凡宴会交接之时,稠人广众之际,其中人品不齐,或者素行有亏,或者相貌丑陋,或今虽尊显,而家世寒微,或前代昌隆,而子孙寥落,以类推之,忌讳甚多。必须检点一番,不可犯人隐讳,使人愧愤。若不能遍识,最忌妄谈时事,及呼人姓名,恐或犯其父兄亲戚之所讳,常有意外之祸也。昔有一友,于广座中,谈及一贵客,其人因言,与彼交谊最厚。未几,贵客偶至,其人不识,与之揖让,因问旁人为谁,旁人曰:“此即顷所言与君交谊最厚者也。”举座皆相顾微笑。嗟乎!此亦可为轻于出言者之戒矣。
前辈人说,凡在宴会交往之时,大庭广众之中,其中人品不齐,或者平素行为有亏,或者相貌丑陋,或今虽尊显,但家世寒微,或前代昌盛,但子孙寥落,以此类推,不能说的话很多。必须检点一番,不可触犯别人隐讳,使人惭愧愤恨。如果见识不广,最忌乱谈时事,及呼人姓名,恐怕触犯别人父兄亲戚的隐讳,常遇到意外的祸患。从前有一个朋友,在大庭广众中,谈及一个贵客,朋友说与自己交情最好。没有多久,贵客偶然来到,这个人不认识,与他作揖推让,就问旁人是谁,旁人说:“这就是你刚才所说与你交情最好的人啊。”满座都看着他笑。诶!这也可作为那些轻易说话的人的警戒啊。
下附征事(三条)
鲁使对薛《左传》
藤侯薛侯,来朝于鲁,二国争长。薛侯说:“吾先封。”藤侯曰:“吾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吾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藤君,辱在寡人。周人有言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君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kuang)寡人,则愿以藤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藤侯。
藤侯和薛侯前来朝见鲁国国君,两人争执大小。薛侯说:“我先受封。”藤侯说:“我是成周的卜正官①,薛国是外姓,我不能落后于他。”鲁隐公派羽父向薛侯商量说:“承蒙君王和藤侯问候寡君,成周的俗话说:‘山上有树木,工匠就加以测量;宾客有礼貌,主人就加以选择。’成周的会盟,异姓在后面。寡人如果到薛国朝见,就不敢和任姓诸国并列。如果承蒙君王加惠于我,那就希望君王同意藤侯的要求。”薛侯同意,就让藤侯为大。
注:①掌占卜的官,预测吉凶叫做卜。
(按)薛词固嫌直遂,藤语亦太迫切,惟有羽父之言谦和宛转,文彩动人。细玩其词,当分作六层看。首二句,叙明其事,以下便作宽缓之语。将山有木一层,陪起宾有礼一层,得借宾引主之法,不说宾无礼,反说宾有礼。犹之子产不言曲钧,而曰直钧①。何其善于辞命也。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正是欲长藤之故。要说君若辱贶寡人,先说寡君若朝于薛。其语谦婉和平,令人闻之自喜。正如秦伯对晋使,不言执其主以归,反说寡人之从君而西。亦晋之妖梦是践,岂非巧于措词耶?此种皆出言顺人心处,初非谄媚逢迎可比。
注:①出自《左传》“昭公元年”: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产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子皙怒。既而鵂(gao)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子皙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
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适子南氏。子皙怒,既而:“国之大节有五,女皆奸之。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政也。今君在国,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听政也。子皙上大夫也,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将行子南,子产咨于太叔。太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子图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于诸游?”
郑国徐吾犯的妹妹长得美丽,公孙楚已经和她订了婚,公孙黑又派人去送聘礼,强迫徐家接受。徐吾犯害怕,告诉子产。子产说:“这是国家政事混乱,不是您的忧患。让她自己选择吧。”徐就请两人去,让妹妹自己选择。两人都答应了。公孙黑打扮得非常华丽,进来,陈设财礼后就出去了。公孙楚穿着军服进来,左右开弓,一跃登车而去。女人在房间内观看他们,说:“子皙确实很美,不过子南才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丈夫要象丈夫,妻子要象妻子,家庭才能和顺。”于是就嫁给了公孙楚。公孙黑发怒,不久,外衣里面穿着皮甲去见楚,想要杀死他占有他的妻子。子南知道了他的意图,拿起戈追杀他。到了交叉路口,用戈杀伤了他。子皙负伤回来,对大夫说:“我好意去见他,不想他却有阴谋,所以就负了伤。”
大夫们都议论这件事。子产说:“各有理由,年幼地位低的有罪。罪在于公孙楚。”于是就抓住公孙楚来列举他的罪状,说:“国家的大节有五条,你都触犯了。畏惧国君的威严,听从他的政令,尊重贵人,事奉长者,奉养亲属,这五条是用来治理国家的。现在国君在国都,你擅自动用武器,这是不怕国君的威严。触犯国家的法纪,这是不听从政令。子皙是上大夫,你是下大夫,但你不愿在他下面,这是不尊重贵人。年级小而不恭敬,这是不事奉长者。用武器对付长兄,这是不奉养亲属。国君说:‘我不忍心杀你,赦免你让你到远地去。’尽你的力量,快走吧,不要加重你的罪行!”五月初二,郑国放逐公孙楚到吴国。在让他启程前,子产征求太叔的意见。太叔说:“吉不能保护自己,哪里能保护一个宗族?他的事情术语国家政治,不是私人的为难。您为郑国打算,有利于国家的事就做,还有什么疑惑呢?周公杀了管叔,放逐了蔡叔,难道他不爱他们吗?这是为了巩固国家啊!为了国家的利益,谁犯了罪,您就必须执行惩罚,对放逐公孙楚又还有什么顾虑呢?”
随宜说法《高僧传》
宋高僧求那跋摩(此言功德铠),族姓刹利,宾国王兄也。元嘉八年正月,来至建业。文帝引见,劳问殷勤,且曰:“寡人常欲吃斋戒杀,而势有未能,奈何?”师曰:“帝王,万民为子,出一嘉言,则士庶咸悦;布一善政,则神人以和;用贤使能,轻徭薄赋,则雨时若,桑麻遍野。以此持斋,斋亦大矣;以此戒杀,戒何如之?岂必阙半日之餐,全一禽之命,而后为宏济耶?”帝乃抚几叹曰:“俗人迷于远理,沙门滞于近教。如师所言,真是开悟明达,可与言天人之际矣!”因赦住京祗洹寺。师临殁,头顶间有物,如龙蛇状,上冲于天,见者数千人。
宋高僧求那跋摩,族姓刹利,和罽宾国王是兄弟。元嘉八年正月,来到建业。文帝接见了他,殷勤慰问,非常恭敬,并且说:“我常常想要吃斋戒杀,但难于做到,怎么办?”高僧说:“帝王把天下百姓都看作自己的儿子,他说一句好话,天下人民都会高兴;实施一条好的政令,神和人都会倡和;尊重贤人,提拔有才能的人,减免徭役赋税,天下就会风调雨顺,桑麻遍野,欣欣向荣。从这方面来持斋,那么功德就大了;从这个方面来戒杀,是不是更加伟大呢?难道一定要减免半天的饭食,救活一只动物的生命,才能叫做广济众生吗?”文帝拍案赞叹道:“俗人不明白事理,出家人不善于说法。象师父这一番教导,真使人恍然大悟,可说天人合一了!”因此就请住在京城祇洹寺。高僧圆寂时,头顶中间有一物,象龙蛇的样子,向上冲向天空,看见的人数千。
(按)法师所言,句句是吾儒议论,然佛理亦在其中,正所谓出言顺人心也!
(按)法师所说,句句是我们读书人所议论的,但佛理也在其中了,正是所谓出言顺人心啊!
巧为讽谏《懿行录》
明王尚书友贤,山西宁乡人,尝买妾,困于妒妻。尚书宦游时,幽闭一楼上,饿且死。妻之子毓俊,甫数岁,谓母曰:“彼若饿死,人将谤母,不如日饲粥一碗,令其徐徐自死,人始不以母为不贤矣。”母从之。而俊阴以小布袋藏食于其内,乘进粥时,密授之,因得不死。逾年生一子,尚书潜育他所。及尚书卒,毓俊抚爱其弟特至。
明朝王尚书友贤,山西宁乡人,曾经因为买妾,被妻子嫉妒,陷入困境。尚书与妾出外时,被幽禁到一座楼上,饿得快要死了。儿子毓俊还只有几岁,对母亲说:“他们如果饿死了,别人就讲母亲的不是,不如每天给他们一碗粥,使他们慢慢死亡,这样别人也不会认为母亲不贤良了。”母亲听从了他的话。毓俊就偷偷把饮食藏到一个小布袋里面,利用送粥的机会,暗中带给父亲,因此救了父亲的命。过了一年,尚书生了一个儿子,就躲到别的地方去了。等到尚书死后,毓俊抚养爱护弟弟,非常周到。
(按)以言应世,固当顺乎人心,即以言事亲,亦不可逆乎亲志。孔子尝言事父母几谏,几谏者,悦亲顺亲之谓也。王君谏母,庶几得之?
(按)待人接物,说话时固然要顺应人心,对自己的亲人说话时,也不要违背他们的意志。孔子曾经说事奉父母要多次劝告,多次劝告的意思就是说话要顺从父母的心。王君劝告母亲,有几个人能够这样做呢?
见先哲于羹墙
(发明)先哲者,谓往古圣贤;见之云者,谓心慕身行,如或见之也;羹墙二字,勿泥,当与参前倚衡一例看。
(发明)先哲就是指古代圣贤,见的意思,就是说只要心里仰慕,身体力行,那么就等于见到了;羹墙两字,不要拘泥,请参看前面倚衡一例。
圣贤道理,随处发现流行,活泼泼地;倘若执著行迹,稍存意必固我,是犹叶公但知画龙,而不知有真龙矣。余昔年偶见一人,手执《中庸》,因与论《中庸》大义,且告之曰:“《中庸》本无形相,若指定三十三章者以为真《中庸》,孔颜之道,尚未梦见。”其人大怒曰:“君是禅学,非吾儒道。”遂将《中庸》反掷于案上。余曰:“子诚小人矣!”其人问故,余曰:“仲尼不常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乎?今子反中庸于桌子上矣!”其人曰:“小人反中庸,岂反置手内所执者乎?”余笑曰:“然则吾所谓无相之中庸者,固如此也。”其人默然有省。
圣贤的道理,要在生活中随处发现实践,生动活泼;如果执著于表面现象,被语言文字所转,自以为是,那就如叶公好龙,只爱画上的龙,却不知有真龙。我从前偶然遇见一个人,手拿《中庸》,就与他论《中庸》大义,告诉他说:“《中庸》本来没有具体的形象,如果指定三十三章就是真正的《中庸》,那么孔子、颜子的大道,就还没有梦见。”这个人大怒说:“你是禅学,不懂我们儒家的道理。”就把《中庸》反抛在桌子上。我说:“你确实够得上一个小人了!”这个人问是什么缘故,我说:“孔子不常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吗?现在你不就是把中庸反在桌子上了吗?”这个人说:“小人反中庸,难道就是反手内所拿的《中庸》吗?”我笑着说:“我所说无相中庸的道理,就出如此。”这个人沉默不言,有所觉悟。
一日有人举“尽信书,不如无书”之说,余曰:“此语却未敢便道,孟夫子说得是。”此友拂然,余微笑,其人良久,始恍然曰:“君可谓善读《孟子》者矣,我几为君所卖!”
有一天朋友谈及“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说法,我说:“这句话不能轻易给它下结论,但孟子说得对。”这个朋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微笑不语,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恍然大悟说:“您真是善读《孟子》的人了,我几乎被您卖了!”
补充:这里针对《孟子》一段话展开议论,原文出自《孟子》“尽心章句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意思是:“完全相信《书》,不如无《书》。我对《尚书·武成》一篇,不过取两三片竹简罢了。仁者无敌。以周武王这样极有仁道的人去讨伐商纣王这样极无仁道的人,怎么会使血流得那么多,以致连木杵都能漂流起来了呢?”文中所说的书是具体指《尚书》,后人引申为不要过于相信书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安士先生不给这句话下结论,正是走中道路线,即不左也不右。后人对这句话多有片面理解,总是走向极端。圣贤的书,怎能没有用呢?问题是怎么才能落到实践上,在生活实践中向圣贤看齐。否则,圣贤的书,又有什么用呢?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至于孟子在这里只是就《尚书》展开议论,所阐扬的是非暴力主义精神,当然是非常正确的。
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颜曾往矣,要其遗文固在也。闲尝神游千古,网罗百家之言以读之,反复沉思,参以先儒议论。若其言与吾合,则密咏恬吟,悠然神往;间有一二言欲合而必不可者,则笔之于书,质诸至圣先师,俾存其说于天壤。故三十年来,曾有《质孔说》一编,以自娱玩。非敢谓如见先哲也,以期发明圣学,不负先哲之训已耳。爰摘数条,以公同志。
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颜都过去了,但他们留下的书籍还在世。我有时间时曾经神游千古,搜集百家的言论来阅读,反复沉思,又参考先儒的议论。如果言论与我的心相应,就慢慢朗诵,心态安祥,神往那种非凡的境界;间或有一二句言论想要融合但却做不到,就把它记录下来,向至圣先师质疑,使他们的学说永存于天地之间。所以三十年来,写有《质孔说》一本,自己咀嚼体味。不敢说我自己就想象见到了先哲,只是希望阐明圣人的学说,不辜负先哲的敦敦告诫。现摘录几条,向同志公布。
下附《质孔说》七条
孔氏三代出妻
甚矣,小儒之不知字义,诬谤圣门也!夫子刑于之化,未必逊于文王。纵配偶之贤,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为甚,况三代乎!且夫妇之伦,名教所重。倘其过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过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况夫子为万世师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损其家声;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体面?一日将檀公白文细玩,读至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不觉恍然曰:既是不为正妻,想必定为侧室。然则所谓出母者,并非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犹言生母也。不丧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丧也。盖子思亦系庶出,伯鱼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丧。子思不便言其过礼,故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也。”自此以后,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服三年之丧,永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晓畅。檀公以出字代生字,可谓秀雅不群矣。后儒自己不识字,奈何使万世宗仰之夫人,浪被恶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尝斥逐,而妄传斥逐,犹为累世之恨;仁人君子,犹当代白其怨;况以大圣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妇三代,同抱千秋之恨耶?是宜改正俗解,遍示来兹,以醒后来之误。
糊涂啊,知识浅陋的读书人,不知道字的原意,沾污诽谤了胜任!孔子赴荆①的那一段时间的应化,未必比不上周文王②。即使夫人的贤德比不上后妃,也不至于会遭遇被驱逐的命运!何况还不止一代,竟然延续到三代!夫妇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儒教所非常看重的。如果只有很小的过错就被驱逐,那么家法就太严厉了;如果有很大的过错而被驱逐,那么孔氏是多么的不幸啊!何况孔子是万世师表,他的夫人竟然因为德性不好而被驱逐,已经足够损坏孔家的名望了;再加上夫人的媳妇也被驱逐,媳妇的媳妇也被驱逐,还有什么体面呢?有一天我仔细地体味《礼记》“檀公”③子思说的一段话,读到“不为伋(ji)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这句话,恍然大悟说:既然不是正妻,想必就应当是侧室。所以文中的“出母”字,并不是指驱逐的母亲,是生自己的母亲的意思,“出”即是“生”的意思。不为出母守丧,也就是没有为生母守三年的丧。因为子思不是正室所生,父亲曾经叫他为生母守三年的丧。子思不能说自己的父亲错了,所以说:“从前我的先祖的行为都符合道义。道心一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正确,道心一不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就不会正确。”从此以后,孔氏的家法,凡是出自侧室的儿子,都不守三年的丧,永为定例。所以说,孔氏不为生母守丧,从子思开始,文字非常明白晓畅。檀公以“出”字代替“生”字,是为了使语意不流于时速化。后来的读书人不识字,竟然使万世仰慕的夫人,背上了恶名!今天的士大夫家,如果他家的夫人并没有遭驱逐,但却乱传说被驱逐,就会成为永远的遗恨;仁人君子,也会替他伸张正义,澄清怨情;怎么能使大圣人的夫人,并且延续到婆媳三代,永背千秋的恶名呢?因此应该改正世俗的理解,开示后来的人,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了。
注:①疑原“刑”字为“荆”之误,“荆”即是楚国,“荆于之化”,即是指孔子困于、蔡之间到被楚国聘请的这一段时间。《史记》“孔子世家”有记载,大意是:孔子迁居蔡国第三年,吴国讨伐陈国。楚国发兵救陈,听说孔子在陈、蔡边界上,就派专人去聘请。陈、蔡当局暗中商量说:“孔子是有才德的贤人,他的言论无不切中时弊。如今他久居陈、蔡之间,我们的施政方针都不合他的意思。如果他被楚国聘用,那么我们就危险了。”于是两国就派人把孔子围困在野外。孔子无法行动,粮食也断绝了,弟子们饿病了,都无精打彩,但孔子依然讲学、诵诗、唱歌、弹琴。子路面带怒色地说:“君子也有困窘的时候吗?”孔子说:“君子面对困境,仍旧坚持节操不动摇,小人遇到困境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子贡也非常气愤,孔子仍旧耐心给他讲道,说:“假如有仁德的人必定受人信任,哪会还有伯夷、叔齐饿死在首阳山呢?假如有智慧的人就能畅通取阻,哪会有王子、比干被剖心呢?”子贡说:“先生的学说太博大精深了,所以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容纳先生,先生何不把要求放低一点呢?”孔子说:“子贡啊,有经验的农民虽然会种庄稼,但并不一定能够保证有收获;能工巧匠虽然技术精湛,但他们制造出来三东西并不一定人人喜欢。君子修道弘道,就像结网先有纲一样,必须按照总纲去实现伟大的目的,他就不一定会被社会所容纳了。现在你不修道,反而想降低标准,不是太没有远大志向了吗?”在这个时候,只有颜回最有定力,也只有他最理解孔子,他说:“先生难行能行,虽然不能被社会容纳,但仍旧要推行自己的大道。不被容纳又有什么妨碍呢?不被世俗社会容纳,才显出君子的本色!不能修道,那才是自己的耻辱。至于大道之理,不能被采用,那是当权者的耻辱。不被采纳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被采纳,然后才显出君子的本色!”孔子欣慰地笑了,开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玩笑说:“颜家的子弟啊,假使你成了大富翁,我愿意给你做管家。”后来楚王派军队来,孔子才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但到楚国后,楚昭王听从了子西的话,又没有重用孔子,当年秋天,楚昭王就死了。楚国一个装疯的人,名叫接舆,一天唱着歌经过孔子的车旁说:“凤凰啊,凤凰啊!你有如此高尚的道德,为什么不受重视啊!过去了的不可挽回,未来的事业还可以追求。算了吧,算了吧!现在从政的人都很危险啊!”孔子赶紧下车,想和他谈谈,但他马上离开了。于是孔子从楚国返回卫国。这一年,孔子六十三岁。
②周武王的父亲,殷时诸侯,称西伯。据《史记》记载,他为人仁慈宽厚,尊敬老人,爱护少辈。很有礼貌并自己表示卑下去接待贤能的人,到了中午仍不敢抽出时间去进食,还是要接待士人,因此,士人都归顺他。伯夷、叔齐隐居在孤竹,听说西伯奉养老人,一同前往归顺。许多贤人都来归顺他。殷纣王是一个最无仁德的君主,荒淫腐朽,他听信崇侯虎的谗言,把西伯囚禁在友》羑(you)里宥(今河南汤阴县),在此期间,西伯把《易》的八卦增衍成六十四卦。西伯出禁后,就献出土地给纣王,请他废除最残酷的刑罚─炮烙之刑。西伯努力推行善道,四方诸侯都来请他对有争执的事情作出公平裁断,都说西伯大概就是承受天命的君主。
③檀公即檀弓,人名,《礼记》篇名,古人注:“名曰檀公者,以其记人善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姓檀名弓,今山阳有檀氏。”子思为孔子之子孔鲤之子,名伋。子上为子思之子,名白。《礼记》“檀公”上说: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子上的母亲死后,子上不守丧。门人问子思说:“从前老师的先祖为生母守丧吗?”子思回答说:“是这样。”门人再问:“那么为什么您不使子上守丧呢?”子思说:“从前我的先祖的行为都符合道义。道心一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正确,道心一不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就不会正确。我的境界怎么能达到这个程度呢?我的妻子是子上的母亲,不是我的正妻,就不是子上的母亲。”所以孔氏不为生母守丧,从子思开始。安士先生把这个“出”字考证为“生”子,是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的,从而也为孔氏澄清了千古之冤。
(按)古人出妻,多以小故,不尽因失德。如曾子以梨蒸(zheng)不熟出妻,见《孔子家语》。孟子见妻踞,即欲出之,而以白母,母责孟子失礼,孟子自责,遂止。见《孟子外书》。观此可知,此文为后儒方便说法,为孔氏三代夫人雪不白之冤,其用意至美,用心良苦。但读者诸贤,慎勿以辞害意,误认孔氏三代即开纳妾丑风。是不可以不辨正也。
古人的生母,许多都是侧室,并不一定失德。例如曾子因为梨蒸不熟出妻,见《孔子家语》。孟子看见妻子矮小,就想要出她,报告母亲,母亲责备孟子失礼,孟子自责,就停止了。见《孟子外书》。从这里可以看出,此文为后儒方便说法,为孔氏三代夫人雪不白之冤,用意最美,用心良苦。但我加以纠正后,各位读者千万又不要以辞害意,误认为孔氏三代就开纳妾丑风。这是我们必须分辨的。
忠恕之外无一贯
吾道一贯,乃夫子一生本领,亦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圣以来,相传之本领。颜夫子从博文约礼后悟及,所以有喟然之叹。此外得其传者,不过曾子、子贡耳。夫子于一贯之理,头头是道,所以在川上,则曰逝者如斯。其教及门则曰无行不与,正为出户不由道,饮食不知味者,作现前指点耳。门人不得其解,故有何谓之问。曾子亦用现前指点之法,以教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譬之有人,问如何是海?其人即取海中勺水示之曰:“此便是海水。”若谓勺水之外无海,直是痴人说梦矣。今之学者,动云忠恕之外,无一贯,何以异此?
大道之理可用一根线贯穿起来,是孔子一生的本领,也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圣以来,相传的本领。颜夫子从“博文约礼”后悟道,所以他喟然长叹。此外得到孔子的心传的人,不过曾子、子贡罢了。孔子对于一贯之理,头头是道,所以在川上,就说“逝者如斯”。他的教育方法就在日常行为之中,正是出门无处不是道,饮食不知味正是道心隆,孔子就是经常这样作现前指点。门人不解其中的意思,所以就提出了许多问题。曾子也继承了这种现前指点之法,教育弟子们说:“夫子之道,忠恕两个字就概括了!”但后人并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譬如有人,问如何是海?一人就取海中一勺水给他看说:“这便是海水。”如果说海水就是这一勺水,一勺水之外无海,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了。今天的学者,动不动就说忠恕之外,无一贯之道,与这个比喻又有什么不同呢?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中训人君听治之位,谓因仲弓宽宏简重,有人君之度,故以此许之。看来似觉未妥。盖人君者,天子诸侯之号;仲弓虽贤,犹在弟子之列;以尊君之夫子,即许其弟居天子诸侯之位。试问,置周天子、鲁定公于何地。盖古来设官分职,苟有一命之荣,无不南面临民。可使南面者,犹之可使治赋,可使为宰之类是也。
“南面”二字,注释中解为君王听治百姓的位置,说仲公因为宽宏大量,所以有君王的风度。这个解释似乎不太妥当。因为君王就是天子诸侯号;仲公虽然有贤德,但还在弟子之列;这样来尊称他,就是让他居于天子诸侯的位子。请问,把周天子、鲁定公又摆到什么位置呢?古来设置管职,只要有一点职务,无不可以南面临民。可以南面的人,就是可以搞管理,可以做宰官。
执鞭之士
士与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之见士于周,即见事于周也。以此例观,则执鞭之士者,犹云执鞭之事也。若作士君子之士,则士而怀居,不足为士,夫子已有明训。怀居不可,况执鞭乎?
士和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的“见士于周”,就是“见事于周”的意思。以此类推,那么孔子所说的“执鞭之士”,就是“执鞭之事”。如果解释为士君子的士,那么孔子说过“士君子留恋安逸,就不能称作是士君子”①。留恋安逸都不行,何况作赶马车的事呢?
注:①《论语》“宪问”说:“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物有本末节
注以此节为结上文,故以物有本末,为结首节,而以事有终始,为结次节。此向来定解也。然玩通章文势,此节当是起下两节耳。所谓物者,即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也;所谓事者,即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也。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确切不浮,兼亦功力悉敌。以国与天下并言,则国为本,而天下为末;以家与国并言,则家为本,而国又为末。推而至于身心意知,亦复如是。是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以治与平对观,则治为始,而平为终;以齐与治对观,则齐为始,而治又为终。推而至于格致诚正,亦复如是。是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本末终始,既节节活,则先后二字,亦既节节活,并近道二字,亦节节活矣。盖此节尚是虚笼法,引起八条目之义,所以直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缴(zhuo)足知所先后二语。若以物有本末结首节,事有终始结次节,配合便多牵强。盖知止一节,本从止至善句申说而出,对上节不过。而物有本末两句,明系势均力敌之文也。况天下岂有心不妄动,可称之为事,所处而安,可称之为事者乎?事字既欠妥,则先后亦欠妥,并近道亦欠妥矣。此虽无关大旨,然或稍可发明圣经,何妨姑存其说,补格物致知章!
注释说这“物有本末”节是总结上文,故以“物有本末”,为总结前节,而以“事有终始”,总结后节。这是向来固定的解释。但是去体会这一章文势,此节应当是启下两节。物的意思,即是“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事的意思,即是“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确切不浮,关系也很对仗。从国与天下来说,则国为本,天下为末;从家与国来说,则家为本,国又为末。推广到“身心意知”,也是这样。这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的妙处。从治与平相对来看,则治为始,平为终;从齐与治相来看,则齐为始,治又为终。推广到“格致诚正”,也是这样。这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的妙处。本末终始,既节节活,则先后二字,也节节活,连近道二字,也节节活了。因为这一节是虚起一笔,引起下面八条目的字义,所以直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联系起来就知道先后二语。如果以“物有本末”总结前节,“事有终始”总结后节,配合便多牵强。因为“知止”一节,本从“止至善”句引申说出,与上节紧密相连。而“物有本末”两句,明明是势均力敌的文字。何况天下难道有心不妄动,可称它为事,所处而安,可称它为事吗?事字既欠妥,则先后也欠妥,并近道也欠妥了。这里虽无关大旨,但如果今后有人要阐明圣经语意,何妨不暂时把我这个看法流下来,补充作为“格物致知”章的注释呢!
补充:这段话解释《大学》,原文有关部分补充如下: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补格物致知章
朱子读古本大学,谓听讼章后,亡失格致一章,因托程子之意,而自作一章,列于贤传之内,当时群议纷然,以为后儒虽贤,然无自补经书之理。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之类,何难增补几字,以成其文,而终于阙疑者,慎之也!况朱子所补皆近后人时文之调,不似圣经贤传之体例也,然知其一,未知其二也。以鄙意揆之,此章原未亡失。所谓释格致者,即听讼章是也。盖天下物理,本无穷尽,进一境,则复有一境。即以狱讼言之,人第知剖决至当,便为极则。岂知听讼之外,尚有无讼一著,更为超出其上乎!夫人格物致知,识得天下之理,件件有最高一著,其于修齐治平,不难矣。故借听讼一端,以为触类引申之籍,初非即以是为释本末也。盖此章本重知字,不重本字。朱子重看偶然用来之本字,而忘却此章专重之知字,故以之为释本末也。且夫曾子所释者,不过三纲领,八条目耳,本末既非纲领,又非条目,何必特释?若本末既释,终始又何不释耶?今即细玩各传文法,亦自灼然。可见只因诚意为第一章,故曰所谓诚其意者,特用专释之语。若以下四章,皆用蝉联之笔矣。倘专释诚意之前,又加一章所谓致知在格物,则文法乱矣。经传具在,读书者何不静气一观?至于第二节此谓知本,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乃反复咏叹,令人恍然有觉之意,亦非衍阙之文。
朱子读古本《大学》,说“听讼”章后,遗失“格致”一章,就托程子之意,自作一章,列在贤传里面,当时议论纷纷,认为后儒虽贤,也无自补经书的道理。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之类,增补几字,写成文章,又有什么困难,但最终作为疑问留下空缺,是慎重起见啊!何况朱子的都是后人的思想和腔调,不象圣经贤传的体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通过仔细体味和推测,这一章原来并没有遗失。所谓解释“格致”的,就是“听讼”章。因为天下事物的道理,本无穷尽,进入了一个境界,又有一个境界。就以狱讼来说,人们只知判决合理,就到了顶点。哪里知道“听讼”之外,还有“无讼”一步棋,更加超出它上啊!人能推究事物的原理,不断地获得新的知识,认识了天下大道,对于修齐治平,还有什么困难呢?。因此借“听讼”一个方面,起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原来并不是为解释“本末”。因为此章本重“知”字,不重“本”字。朱子重视偶然用来的“本”字,忘记此章专重的“知”字,所以就代替解释“本末”。曾子所阐释的,只不过三纲领,八条目罢了,“本末”既不是纲领,又不是条目,何必特别解释?如果“本末”已解释,“终始”又为什么不解释呢?今仔细体味各传文法,意思非常明白。可见只因诚意为第一章,故说所谓诚其意者,是特用专释的语言。在以下四章,都用蝉联之笔了。如果专释诚意之前,又加一章所谓致知格物,那么文法就乱了。经传都在,读书者为什么不平心静气看一看呢?至于第二节“此谓知本”,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是反复咏叹,叫人恍然大悟的用意,并非残缺之文。
补充:现将朱子《大学》集注摘录如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尽得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朱注:右传四章,释“本末”。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朱注:程子曰:“衍文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这,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朱注:右传第六章,释“诚意”。
服尧之服
服者,事也。《尚书》缵(zuan)禹旧服,以常旧服等,皆作事字解。服尧之服,犹言事尧之事也。下文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正是服尧之服注解,当与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动字,一例看。今注中谓曹交衣冠言动不循礼,故以此告之 ,则服字竟作衣服之服矣。但尧之所服,乃日月星辰之十二章,曹交如何可服?若云尧所制之法服,则衣冠服色,随代变更,生今反古,宣圣所戒。曹交生于周末,忽教其服千八百年以前之古服,似乎怪诞。至于桀虽无道,其所服者,亦必天子之服,决不曰吾是无道之主,别作无道之衣冠,以遗后世。曹交何自仿其遗制而服之邪?故不如训作事字之说为当。
“服”即“事”。《尚书》“缵(继承)禹旧服,以常旧服”,都作“事”字解释。服尧之服,也就是说继承尧的事业。下文念诵尧的言语,实行尧的做法,正是服尧之服的注解,应当与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动字一例看。现在注释中说曹交衣冠言行不合礼,故以此告诉他,那么服字就作衣服的服了。但尧所穿着,即日月星辰的十二章,曹交怎么能穿?如果说是尧所制的法服,那么衣冠服色,随代变更,生今返古,宣圣所戒。曹交生于周末,忽然教他穿一千八百年以前的古服,似乎怪诞。至于桀虽无道,他所穿的也一定是天子的服装,决不会说我是无道君主,另外做无道的衣冠,流传后世。曹交怎么能够仿制旧服而穿呢?所以不如作事字解释妥当。
(按)书者,圣贤之书;理者,天下古今之理也;天下古今之理,天下古今皆可言之。所以古人著书,必曰以俟后之君子,其心甚望后人转胜前人,非欲其一代不如一代也。若谓已有定解,后人即有发明,不许吐露一字,是为一先儒而障天下后世之口矣,可乎?
(按)书是圣贤的书,理是天下古今的理,天下古今的理,天下古今都可议论。所以古人著书,一定说等后来的君子有新的发明,心里很希望后人胜过前人,不是想要一代不如一代。如果说已有定解,后人即有发明,不许吐露一字,这不是被一先儒而拦住了天下后世的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