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115 鐔津文集 (卷3) T52, p0660b


手足。即命之出家。稍長諸兄以孺子可教將奪其志。獨吾母曰。此父命。不可易也。逮攝衣將訪道于四方。族人留之。亦吾母曰。汝已從佛。務其道宜也。豈以愛滯汝。汝其行矣。嗚呼生我父母也。育我父母也。吾母又成我之道也。昊天罔極。何以報其大德。自去故鄉凡二十七載。未始不欲南還墳隴修法為父母之冥贊。猶不果然。辛卯其年。自以弘法嬰難。而明年鄉邑亦嬰於大盜。吾父母之墳廬。得不為其剽暴。望之漣然泣下。又明年會事益有所感。遂著孝論一十二章示其心也。其發明吾聖人大孝之奧理密意。會夫儒者之說。殆亦盡矣。吾徒之後學。亦可以視之也

  明孝章第一

二三子祝髮方事於吾道。逮其父母命之。以佛子辭而不往。吾嘗語之曰。佛子情可正。而親不可遺也。子亦聞吾先聖人其始振也。為大戒即曰。孝名為戒。蓋以孝而為戒之端也。子與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戒也者眾善之所以生也。為善微戒善何生邪。為戒微孝戒何自邪。故經曰。使我疾成於無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也

  孝本章第二

天下之有為者莫盛於生也。吾資父母以生。故先於父母也。天下之明德者莫善於教也。吾資師以教。故先於師也。天下之妙事者莫妙於道也。吾資道以用。故先於道也。夫道也者神用之本也。師也者教誥之本也。父母也者形生之本也。是三本者天下之大本也。白刃可[冒-目+月]也。飲食可無也。此不可忘也。吾之前聖也後聖也。其成道樹教。未始不先此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