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敕云。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者。
比見普天之下俱行孝道。親在則盡心色養。親沒則追思遺跡者。皆稟 陛下至孝之道也。今忽改棄先 朝正淳之軌。遠慕晉宋矯異之風。今僧等雖復暗昧。竊為 陛下不取也。伏願追思先跡。還依貞觀之法。此則至孝之道。不化而自行矣一敕云。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制之由諒歸
斯矣者。竊尋付囑之意。恐不如此。何者。佛以像法末年淳心漸薄。邪見增長正法衰替。四部之眾無力弘宣。是以付囑國王令王擁護如其王者不護。法當衰沒自壞。豈勞付囑令王毀壞。今僧徒雖復凡鄙而容儀似佛。使之跪拜。還如佛拜。一至於此則存之無益。且夫去好異順大同者。君子之道也。故 先朝云。以人從欲亂於大道。君子所恥。此風未遠。伏願依行。人或問曰。經中既說。新學比丘禮維摩詰足。不輕菩薩亦致敬於慢眾。況今 聖主示為白衣。神德則不謝於維摩。立行則不同於慢眾。今使僧拜正合其宜。更有何辭敢不從順。答不可以一人別行而亂於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