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108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卷3) T52, p0455a
聖朝議不拜篇第二(上)
議不拜者。明沙門不應拜俗也 聖上情敦
名教令拜君親。慮爽通途許開朝議。致有謇諤之士人百獻籌。社稷之臣爭陳顯論焉 一首 門不應拜俗事啟一首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不合拜俗 事啟一首 啟) 孔志約等議狀一首右驍衛 右監門 右奉宸 官府寺右四司請同司禮議狀司元大常伯竇德玄少常伯張山壽等 議狀一首 司戎少常伯議軍鄭欽泰 員外郎秦懷恪等議狀一首司刑太常伯城陽縣開國侯劉祥道等 議狀一首 司宗寺 右一司請同司刑 議狀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敕一首
敕旨。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為重。愛敬之道。凡
百之行收先。然釋老二門雖理絕常境。恭孝之躅事協儒津。遂於尊極之地。不行跪拜之禮。因循自久迄乎茲辰。宋朝暫革此風。少選還遵舊貫。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獎以名教被茲真俗。而瀨鄉之基克成。天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