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15 梵網經古跡記 (卷3) T40, p0713a


未精研究。專學聲聞及外論等。是染違犯。若上聰敏速受不忘。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若於佛教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即無違犯。又云。若說菩薩何用受持聲聞藏法。是染違犯。尚學外道。況於佛語。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乘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為主失儀戒第五

若佛子佛滅度後至用三寶物犯輕垢罪

曰。說法主者即說法者。為行法主者守經藏等。僧坊主者綱維知事。教化主者化俗護法。坐禪主者教授止觀。行來主者領眾遊方。汎為他主仁義為尊。師子拔脅救獼猴子。鹿苑鹿王代孕就死。即其事也。如自己有者謂有二義。一勿如己有任意用也。二勿應用處如己吝惜。今此戒中不守護邊得輕垢罪。約所損物犯波羅夷

  領賓違式戒第六

經。若佛子先在僧房中至非釋種姓犯輕垢罪述曰。預在佛種法利應同。而不平用故制為罪。夏坐安居處者。北并洲疏云。昔來經論或名坐夏。或名坐臘或名夏臘。皆由不善方言也。今依大唐三藏譯。云雨安居。謂雨時安居故。然西方立時不同。或立四時。謂從正月十六日室四月十五日為春時。從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為夏時。如此秋冬並各三月。至正月十五日總為一歲。或總一年分為三時。謂即佛法依此為定。謂從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以為熱際。從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立為雨際。從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即為寒際。雨際虫多令人譏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