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14 菩薩戒本疏 (卷2) T40, p0680c


之為戒。一云。唯制在家。出家盡壽持齋不論時節故。一云。亦通出家。為敬時故。雖有常戒當於齋日。應更受之。准藥師經。出家五眾亦受八戒。蓋為增長善法故也。六齋日者。黑白各三。於此日中鬼神得勢力故傷害人民。劫初聖人為人之免害。以制齋法避鬼神害。唯斷中後食為齋。未制戒法。佛出世時仍此舊法復加八戒。黑白各第八及十四日此是摩醯首羅分日。各十五日是一切神分日。故月六中制受齋法。年三長齋者。提謂經云。正月本齋十五日。五月本齋日十五日。九月本齋十五日。為歲三長齋日。因緣如經廣說。優婆塞經云。為亡者修福則有三。春正月夏五月秋九月。十住論云。於三氣日鬼神得勢故遮三氣。持齋法謂冬至後四十五日為三氣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解

 如是十下總結勸持廣指餘品。

此下兩九明攝眾生。

初九戒中大分為二。初一戒明以財攝生。後八戒明以法攝生

菩薩戒本疏卷下(之本)

菩薩戒本疏卷下(之末)

  第一救贖危苦戒

佛言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像及賣經律販賣比丘比丘尼亦賣發菩提心菩薩道人或為官使與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薩見是事已應生慈悲心方便救護處處教化取物贖佛菩薩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