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75 沙彌尼離戒文 (卷1) T24, p0938c


七盡形壽不得著香華脂粉。不得教人著脂

八盡形壽不得於高好刻鏤床上臥。不得教人作好床臥

九盡形壽不得飲酒。不得教人飲酒

十盡形壽過日中不得復食。不得教人食

威儀七十事

  不得著繒綵衣  不得作綵衣與人
  不得惡口相調  不得教人作不急語

不得與優婆夷相看形體大笑

不得於避處裸形自弄身體

不得照鏡摩抆面目畫眉

不得瞋恨羞慚恚語

不得思念與男子共交會問優婆夷何如

不得坐毛綿上。不得著靴履。不應作履

不得貪家錢財強索人物

不得坐。他婦女床上開器視衣言是好彼醜十六以上應作沙彌離。素無瑕穢貞良完具。無所毀辱。父母見聽乃得為道。素不貞良不應為道。石人匿病不應為道

不得與比丘僧同室宿。不得共坐。不得相形笑。不得臥沙彌離衣被中。不得錯法衣共器誤著僧衣。不得手授男子物。設欲與物。當置著地卻使取之。不得與優婆夷露浴。不得獨至僧房問義。不得說浴事。不得笑經語。不得左右顧視。不得手據机上

受經有五事。當與長老尼共行。去坐六尺。長跪。但得問義。當識句逗

省師病有四事有親應得省。三人共行。去床六尺。長跪問訊語訖應去不得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