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攝頌曰
| 捉金銀出納 | 賣買缽乞線 | ||
| 織師自奪衣 | 迴他病長缽 |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
時六眾苾芻。自手捉金銀。或教他捉。造作房舍。或置床座上。時外道見生嫌賤言。此沙門釋子。自手執捉金銀錢等。或教他捉。廣說如上。諸餘俗人皆亦如是。斯與我等有何別處。云何令他婆羅門居士等深生敬信。持諸飲食惠此禿人。苾芻白佛。佛以此緣同前集眾問實訶責。廣說乃至制其學處。應如是說若復苾芻尼。自手捉金銀錢等。若教他捉。
泥薩祇波逸底迦。尼者謂此法中尼。自手捉者。謂以手捉。金銀者。謂金銀及貝齒。錢者金等錢。教人亦爾皆犯捨墮。捨悔之法廣說如上。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教他取時。其事不同有十八種。咸成其犯。謂告彼云| 汝取此物 | 汝於此取 | 汝取此爾許 | |||||||||||||||
| 汝將此物 | 汝於此將 | 汝將此爾許 | |||||||||||||||
| 汝置此物 | 汝於此置 | 汝置此爾許 | |||||||||||||||
| 汝取彼物 | 汝於彼取 | 汝取彼爾許 | |||||||||||||||
| 汝將彼物 | 汝於彼將 | 汝將彼爾許 | |||||||||||||||
| 汝置彼物 | 汝於彼置 | 汝置彼爾許 |
言汝取此物者。謂金銀等。於可見處教他取。
得惡作罪。捉舉之時犯捨墮罪。言汝於此取者。謂於諸袋及鐵木等箱器之中。教他取物。得罪同前。已下諸句罪皆同此。言汝取爾許者。謂百千億等。教他取物。言汝將此物者。謂金銀等物。教他將來。言汝於此將者。謂於袋等箱器之中。教他取物。言汝將此爾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