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35 十誦律 (卷49) T23, p0356c


圍遶。入城聚落受他供養小食中食。是名第三大賊。是中百人賊主。二百三百四百五百人主。恭敬圍遶。入城聚落穿踰牆壁。斷道偷奪破城殺人。此名小賊。若有比丘。用四方僧園林中竹木根莖枝葉華果財物飲食。賣以自活。若與知識白衣。亦是名小賊。佛言。是第三賊。於天人世間魔界梵世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最是大賊。謂為飲食故。空無過人聖法。故作妄語自說言得。若與百人至五百人。恭敬圍遶入城聚落。受他供養小食中食。是名大賊。佛說偈言

  比丘未得道  自說言得道
  天人中大賊  極惡破戒人
  是癡人身壞  當墮地獄中

(三法竟)

  四法初

有四種和上。有和上。與法不與食。有和上。與食不與法。有和上。與法與食。有和上。不與法不與食。是中與法不與食者。應住是和上邊。與食不與法者。不應住。與法與食者。如是應盡形住。不與法不與食者。不應住。闇夜亦應捨去。阿闍梨亦如是。有四種人。數數犯數數悔過。一者無羞。二者輕戒。三者無怖畏心。四者愚癡。是名四種人數數犯戒數數悔過。世間有四種人。見犯罪生怖畏。何等四。若有人著黑衣。奔頭往至多人所。作是言。我作惡罪不善可羞。隨眾人所喜。我當作之。時彼眾人呵責驅出。有智人見已作是念。是人著黑衣。奔頭往多人所。作是言。我作惡不善可羞。隨眾人所喜。我當作之。作惡業故。眾呵驅棄。我當自敕亦教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