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25 摩訶僧祇律 (卷33) T22, p0499a


賊主所求索無畏。王若言我今自恐不立何得無畏。尊者自可從賊索救護者應去。若賊是邪見不信佛法者。不可歸趣者。不得便捨物去。應使可信人藏佛物僧物。當先探候看賊。不可令奄爾卒至。若賊來急不得藏者。佛物應莊嚴佛像。僧坐具應敷安置。種種飲食令賊見相當使年少比丘在屏處伺看賊至。賊見供養具若起慈心作是問。有比丘不。莫畏可來出。爾時年少比丘應看。若賊卒至不得藏物者。應言一切行無常。作是言已捨去。是名難法

  塔法并塔事  塔龕及塔園
  塔池及枝提  伎樂供養具
  收撿香花難  十四跋渠竟
  具足舉羯磨  舉事并布薩
  病法比尼事  重物及食蒜
  為殺并刀治  方便受眾生
  滅偷婆法後

摩訶僧祇律卷第三十三

摩訶僧祇律卷第三十四

共法顯譯

  明威儀法之一(上坐法)

佛住舍衛城。爾時比丘僧集欲作布薩。比丘盡集。時難陀為僧上座不來。有檀越持物來。待僧和合已欲布施。問僧集未。答言未集。復問誰不來。答言。僧上座不來。檀越嫌言。我待僧集欲有所施。而上座不來。待良久便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