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獄眾苦毒 | 十六不及一 | ||||||||
| 一切諸焰輪 | 愛力之所作 | ||||||||
| 愛鎖縛眾生 | 至諸險惡道 | ||||||||
| 三界如轉輪 | 業繫輪不斷 | ||||||||
| 是故捨愛欲 | 離欲得涅槃 |
又涅槃經云。雖復得梵天之身乃至非想非
非想天。命終之時還墮三惡道中。雖為四天王乃至他化自在天身。命終生於畜生道中。或為師子虎兕豺狼象馬牛驢等。故知天報盡時其身大苦。既有斯難即須披誠疏條此業懺令伏滅。若人造罪受報盡已。後時修善設生天上。由昔餘殃天中微受。故正法念經云。若於先世有偷盜業。爾時自見諸天女等。奪其所著莊嚴之具。奉餘天子。若於先世有妄語業。諸天女等聞其所說生顛倒解。謂其惡罵。若於先世以酒施於持戒之人。或破禁戒而自飲酒。或作麴釀。臨命終時。其心悶亂。失於正念。墮於地獄。若於先世有殺生業。壽命短促速疾命終。若於先世有邪婬業。見諸天女皆悉捨已。共餘天子互相娛樂。是則名曰五衰相也。以其持戒五種缺故。業網所縛受此業報。又天帝釋復觀業果於殿中。叫喚大地獄十八隔處。殺生偷盜邪婬妄語業。墮此地獄具受眾苦。從地獄出生餓鬼中。壽命長遠。從餓鬼中死生畜生中。互相殘害。從畜生中死。若生人中。身色憔悴無有威德。若有餘業得生天中。身量形貌皆悉減劣。一切眾寶莊嚴之具光明微少。不為天女之所愛敬。天女背叛。捨至餘天。智慧薄少心不正直。為餘天子之所輕笑。若諸天眾與阿修羅鬥戰之時。為他所殺。以餘業故